您的位置:

巡察公告
文章来源: 日期:2020-04-09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从20204月8日起,对市第三医院党委开展巡察,时间个月左右。

    一、巡察对象

    主要巡察市第三医院党委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重点是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情况以及推动乡村振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察对象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

巡察组电话:17750017202(工作日:8:00-20:00)

来信邮寄:厦门市000323号邮政信箱,邮编361100

举报箱地址:

1、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2号厦门市第三医院门诊部一楼西侧楼梯口

2、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2号厦门市第三医院住院部一楼医梯北侧

 

 

同安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