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三医院拟采购医疗设备(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剩余资金)论证询价邀请通知
我院拟对以下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剩余资金医疗设备项目进行技术参数、配置、价格等公开论证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公司来院报名。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消化内科 | 检查胃镜 | 1 |
2 | 消化内科 | 肠镜 | 1 |
3 | 呼吸一科、心血管内科 | 无创呼吸机 | 4 |
4 | 肾内科 | 小型反渗水处理机 | 1 |
5 | 心电图室 | 心电图机 | 6 |
6 | ICU | 凝胶床垫 | 30 |
7 | ICU | 心肺复苏机 | 1 |
8 | 呼吸一科、呼吸二科 | 高流量吸氧机 | 2 |
9 | 泌尿外科 | 钬激光 | 1 |
10 | 神外二区 | 施夹钳 | 1 |
11 | 神外二区 | 床樑软轴固定器 | 1 |
二、资质要求
报名企业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必须有厂家正式授权。
三、报价要求
1、应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表:
**********公司报价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价(元/套) | 数量 | 合计(元) |
总价 | ||||||
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
2、报价应是包括全部价格和工作内容的总价,以人民币“元”作为货币单位。
四、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目录;
2、按第三条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3、厂家营业执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的该设备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包含价格);如是代理公司,请提供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给代理公司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给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生产厂家,请提供厂家给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4、售后服务承诺。(有耗材的应注明耗材是否通用、有没有挂网等信息)
以上每份文件应有投标单位盖章,装订成册。
五、相关要求:
1、请投标人于2021年09月02日下午17:00之前,到厦门市第三医院设备科2(C区大楼12楼)报名登记,同时提交设备详细技术参数(电子版)。材料提交不全或逾期未报名,设备科将不予受理。
2、各项目具体询价会议时间,以设备科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950133878
苏先生,电话:18050065015
厦门市第三医院
202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