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代理机构:
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我院拟通过比选入围方式确定一个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入选我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承接我院一个年度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工作。
二、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1)营业执照;(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4)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7)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2、代理机构需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工商注册地不在厦门市市区内的代理机构必须在厦门市市区内设有分支机构(具备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提供场所证明),并授权指定该分支机构参加比选(提供授权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若代理机构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选方法
本项目通过综合评分择优选取6家入围+2家备选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
1、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1)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评分条款的证明材料。
(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材料。
2、比选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需密封提交。同时,需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d s y y s b k 2 @ 1 6 3 . c o 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的邮件时间为主,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30。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30,正常上班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递交地点:厦门市第三医院设备物资部(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92-7197736)。
附件:
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同安院区设备物资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