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
文章来源: 日期:2008-12-02
告 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保障患者权益,请需要医疗服务的人员直接到医院就诊,凡不在我院院内开展的以“厦门市第三医院”名义进行的医疗服务均与我院无关;凡在非卫生行政部门和本院网站上发布的与我院有关的任何信息均与我院无关。
特此告示。
厦门市第三医院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