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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征集院徽、院歌、院训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日期:2013-04-17 

关于有奖征集院徽、院歌、院训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树立医院形象,实施品牌战略目标,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全院职工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决定在全院以及社会征集医院院徽、院歌和院训。具体活动计划如下:

一、活动名称:院徽、院歌、院训有奖征集

二、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班子领导下,由高斌负责,院办、党办牵头协调征集工作。

三.日程安排:

(一)征集时间:201348510

(二)评审时间:2013511520

四、作品要求:
     (一)院徽:院徽是医院的形象标志。要体现医院的特色和理念;体现以人为本、科教兴院,患者至上、优质服务的医院品牌;同时展示医院的内涵建设。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朴素大方,富有美感;
  2、力避图案繁复,过度抽象;
  3、造型立体,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的标志;
  4、主题鲜明,能代表全院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5、设计作品宜电脑制作,必须有图案作品和创意阐述两部分,需附文字说明,简述图案寓意。

        6、便于设计转换,易于院徽制作,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二)院歌:院歌是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体现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团结一心,救死扶伤,努力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便于传唱;
  2、歌词要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医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医院的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
  3、反映医院职工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
  4、作品可只提交歌词,词句要求精美、流畅、琅琅上口。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
  5、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词曲篇幅不宜过长,院歌应为合唱曲式。

(三)院训:院训是医院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医院精神和灵魂的象征,是医院办院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医院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1、体现以人为本的办院理念,融会传统文化和现代思想,融合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2、概括医院的整体价值追求,反映医院的独特气质和文化底蕴,蕴含医院职工的道德理想、医疗人格和历史责任;
  3、院训词要立意高远,涵盖面广,主题健康向上,催人奋进。
  4、言简意赅、朗朗上口、简明易记、寓意深远,力戒口号式,不超过20字。

5.必须附有译义或说明。

五、参赛办法  
  交送方式:院内以每个党支部或科室集体创作,署名支部、科室名称;个人投稿需注明所在科室及姓名、联系电话;稿件统一上交医院党群工作部,院外作品可通过邮寄的形式上交医院党群工作部。通信地址:厦门市第三医院党群工作部。邮编:361100。联系人:邢剑文。也可通过发送E-mail到如下电子邮箱:dsyydb8588@163.com.
  六、奖励办法

 1、院徽:最佳作品奖选用1名,奖励5000元。设入围奖10名,各奖200元。

 2、院训:最佳作品奖选用1名,奖励2000元。设入围奖10名,各奖200元。

3、院歌:最佳作词者1名,奖励5000元;最佳作曲者1名,奖励5000元。设入围奖10名,各奖200元。

设计者请在征集稿背面署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一经入围录用,医院即具有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解释权(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七、著作权归属    
  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被选用并获得奖励(奖金)后,其著作权归厦门市第三医院所有,被选用的作品,医院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并可有出版、发表及宣传等用途的权利,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厦门市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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