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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院[2013]76号 厦门市第三医院敬老服务承诺
文章来源: 日期:2013-05-21 

为了积极响应区老龄委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的号召,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推出以下四项敬老服务承诺,方便老年人就医。

一、优质服务:(1)对待老年患者应热情接诊,微笑服务,有问必答,百问不厌,耐心解答。(2)设置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和无障碍设施,方便老人使用。(3)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为空巢老人开展义诊服务。(4)各临床科室优先安排老年患者住院,针对老年患者的特殊需要,进行更加贴心的护理,尽量解决老年患者住院期间的各种困难。(5)开展健康保健知识讲座,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的防病意识。

二、优先服务:(1)设立“老人优先服务窗口”,七十岁以上老人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2)对急诊患者实行“先就医后挂号”、“先治疗后交费”。(3)对需要住院的老年患者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三、优惠服务:(1)对七十岁以上老人免收挂号费。(2)免费为老年人测量血压、测体重。

四、优待服务:(1)设置老人候诊席,提供义务导诊服务。(2)提供饮用水、水杯、老花镜、针线等物品。(3)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轮椅、推车、担架等服务设施,协助刷卡、取药,方便老年患者看病就医。(4)在病房卫生间设有扶手,配备移动式座式便器,方便老年患者。(5)关心老职工生活,保障离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厦门市第三医院

                                20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