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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评价制度
文章来源: 日期:2008-11-08 

厦三院[2008]117

 

厦门市第三医院医德医风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全面评价干部职工执行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医德医风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科室成立考评小组,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考评。

二、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业务技术考核同步进行,考评结果纳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为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具体经办机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负责组织协调、监督。

四、坚持定性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评价分数按照医德考评分数进行折算,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五、医德医风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按照《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医院总评,并确定等次。

(一)自我评价:根据考核的7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评价小组根据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三)医院总评:由医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日常行为,对每位医务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评价组评语。

六、各职能科室要对职责范围内医务人员的病历和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日常检查和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收集,为年终医德医风评价提供准确、真实依据。

七、对年终无法提供依据或提供虚假依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