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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药物中毒与急救
文章来源: 日期:2013-09-23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药剂科(41000)罗学宏

急性中毒病情急、转变快,抢救治疗应争分夺秒,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点。

一、 中毒急救的原则

1、尽快明确毒物及其进入途径和进入量。迅速切断毒源,并设法清除已停留于机体而尚未吸收的毒物。

2、迅速消除威胁机体生命的毒效应,使患者的基本生命指征趋于稳定状态。

3、如该中毒有解毒药可供使用,应及时、正确地施用特效解毒治疗。

4、详细记录关键性病情变化和诊治处理措施,所有记录的计时,均应精确至分钟。

5、来诊时即使病情较轻,也应认真对待,因为毒理效应可能尚未到达高峰。除作好预防性和应急准备之外,尚需向家属或陪伴者说明可能的病情进展情况。

6、注意综合治疗,及时作紧急对症处理,防治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7、警惕迟发毒效应,并作早期防治处理。

8、凡本人否认而陪伴者确认已服某毒物者,来到急诊室后,只要没有禁忌证,应一律进行洗胃,并暂留观察。

二、 急救处理顺序

(一) 排除毒物

1、清除皮肤、粘膜上的毒物 尽快将患者移离中毒环境,立即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大量微温清水(忌用热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粘膜创面的毒物,应先将其吸出,然后用化学解毒剂反复冲洗,最后再用清水冲洗。对无创面的皮肤或粘膜上存在的水溶性毒物,可用清水充分冲洗。对不溶解水的毒物,可用适当的溶剂(如酚可用10%酒精或植物油)冲洗,或将化学解毒剂加入水中冲洗,如为酸类毒物,可用肥皂水、石灰水的上清液,3%~4%碳酸氢钠及其它碱性溶液等洗涤后,再用清水冲洗。如为有机磷中毒物,亦可用肥皂水或其它弱碱性水冲洗(敌敌畏禁用碱性溶液)。如系碱类毒物,可用食用醋液或3%~5%醋酸、3%硼酸液冲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一般化学性烧伤的毒物,如酸或碱经上述处理后,用清水冲洗至少15min。

2、催吐 神志清醒的口服毒物病人,只要胃内尚有毒物,都应做催吐处理,这是排除胃内毒物的最好办法,并可加强洗胃效果,常用催吐方法与注意事项如下:

(1)刺激咽弓和咽后壁:用硬羽毛、压舌板、匙柄、筷子或手指等搅触咽弓和咽后壁催吐。此法简单易行、奏效迅速。亦能在家庭中应用。如因食物过稠、不易吐出、吐净,先嘱病人先喝适量温开水、盐水或选用其它液体。然后再促使呕吐。重症患者或小儿不合作时,可由胃管将水灌入,然后拔出胃管,再刺激咽部,使之呕吐。

(2)口服溶液催吐:可根据情况选用下述溶液:①食盐8g溶于200ml温开水中口服;②1:2000高锰酸钾液100~300ml口服;③0.3%~0.5%硫酸铜或硫酸锌液150~250ml口服;④碘酊0.5ml加入500ml口服;⑤白矾5~10g溶于500ml温开水中口服。

(3)阿朴吗啡:成人皮下注射3~5mg,可引起呕吐,但体弱、休克、昏迷病人禁用。

(4)不宜催吐的情况:①服腐蚀性毒性及惊厥尚未控制的中毒患者不宜催吐;②有严重心脏病、动脉瘤、食道静脉曲张、溃疡病患者不宜催吐。

3.洗胃:适应证、作用和注意事项见表1-1。


表1 常用洗胃液的适应证、作用和注意事项

洗胃液
适应证
作用和注意事项

微温开水、1%~2%氯化钠溶液或生理盐水
常用毒物不明的急性中毒。砷化物、硝酸银中毒,可用生理盐水
避免使用热溶液,以防血管扩张,促进毒物吸收

解毒剂50g(活性炭2份)鞣酸、氧化镁(各1份混合)加温开水500ml
可用于各种口服毒物中毒,而毒物性质尚未能测定者
可吸收、沉淀或中和毒物,用本方剂内服或洗胃后,可用清水洗去,对硫磷不用

1:2000~1:5000高锰酸钾溶液
常用于巴比妥类、阿片类、士的宁、氰化物等中毒
其作用机理:可氧化破坏毒物。但1065、1059、3911、乐果等氧化后毒性增强,故不能用高锰酸钾洗胃。

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10ml加水100ml
常用于无机磷及阿片类、士的宁、氰化物等中毒
作用机理:见高锰酸钾溶液,本品易产生气体。腐蚀性毒物中毒时忌用

2%碳酸氢钠溶液
用于生物碱、汞、铁、及有机磷中毒(敌百虫除外)
为碱性溶液,可沉淀多数生物碱中和胃酸、亦可结合某些金属,但不能用于敌百虫中毒洗胃。本溶液在体内易产生气体。腐蚀性毒物中毒忌用。

微温浓茶或1%~4%鞣酸液
用于重金属盐,生物碱、吗啡、阿托品、士的宁、毒蕈或草酸等中毒
沉淀作用

碘酊水溶液(即碘酊15滴溶于500ml水中)
用于生物碱中毒
沉淀作用

0.2%~0.5%硫酸铜溶液
用于无机磷中毒
沉淀作用,生成磷化铜

2%~5%硫酸镁或硫酸钠溶液
用于钡盐中毒等
生成不溶于水的硫酸钡沉淀。因镁盐量大时,有中毒可能,所以首选钠盐为妥。

10%葡萄糖酸钙或10%氯化钙石灰水上清液
用于氟化物或草酸盐中毒
沉淀作用,生成氟化钙、草酸钙

5%硫代硫酸钠溶液
用于碘、砷、汞、氰化物中毒
生成无毒的硫化物

5%甲醛次硫酸钠
用于汞中毒
沉淀作用

米汤、面粥1%~10%淀粉
用于碘中毒
阻止碘吸收,洗胃至洗出液不显蓝色

0.2%~0.5%活性炭混悬液
用于一切化学物质毒物中毒洗胃(氰化物除外)
为强力吸附剂,可阻止毒物吸收

(1)口服法:清醒病人可自饮口服液200~400ml后,再用压舌板、手指等刺激咽部促其呕吐,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呕吐水清而无特殊气味为止。

(2)胃管法:患者取坐位,危重及昏迷病人取平卧位,头倾向一侧,胸前放置防水围单。经口腔或鼻腔插入涂有润滑油的洗胃管。

(3)灌流式洗胃法:对吸收后可再自胃排出部分毒物者,可用此法。

(4)剖腹胃造瘘洗胃:凡昏迷病人,无法施行上述方法洗胃者,只要生命体征平稳时,可行剖腹胃切开置“蕈状管”,胃远端用肠钳阻断后即可洗胃。

(5)注意事项:(1)每次灌入洗胃液为200~400ml,昏迷病人400~500ml,小儿相应减少,过量易将毒物驱入肠道。(2)洗胃时应先将胃内容物抽出,并留样作毒物鉴定。(3)在洗胃完毕、胃管拔出前,应将相应的解毒剂和溶液由胃管灌入,拔出胃管时,须将胃管上端捏紧,以免管内的液体流入气管。(4)操作过程中,如病人发生惊厥,呼吸停止等,洗胃应立即停止,进行救治,恢复后再行洗胃。(5)内服强腐蚀性毒物,严禁洗胃。如非强烈的腐蚀性,时间不长来诊,可酌情谨慎洗胃。选用柔软而细的胃管,外涂润滑剂,缓慢插入,每次注入量不得超过60ml,注入压力宜小,以防穿孔。(6)在洗胃过程中,如病人感到疼痛,回流液中有血,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7)口服毒物超过4h,仍可酌情洗胃,如农药三氧化二砷(砒霜)呈颗粒状,易进入胃黏膜的皱壁,4h后可能还有残留,又如镇静剂、麻醉药中毒,可减低胃肠蠕动,4h胃内仍有毒物。(8)洗胃时灌入和抽吸时应严格掌握洗液快入快出,先入后出,出入量基本相等的原则。一直洗到胃液清而无味为止,一般洗胃总量为1万~2万ml,中重度有机磷中毒需酌情加至3万~5万ml。(9)胃管选择和胃管置入均应选择,要防止导管被食物残渣堵塞。

4.导泻及洗肠 多数毒物可经小肠及大肠吸收或引起肠道刺激症状,故欲清除经口进入的毒物,除用催吐及洗胃方法外,尚须导泻及洗肠,使已进入肠道的毒物,尽可能的迅速排出,以减少在肠内的吸收。如为腐蚀性毒物中毒或极度衰弱者,禁止导泻和灌肠。

(1)导泻:溶剂能促进分泌,同时刺激肠蠕动,加速毒物的排除,盐类溶剂更因其渗透压的作用,尚可妨碍毒物的吸收。

导泻方法及注意事项:(1)硫酸钠或硫酸镁,剂量15~30g,加水约200ml口服,导泻药物应以硫酸钠为主,因在中毒时肠管受伤,可以吸收大量的镁离子,或大量应用阿托品肠蠕动减缓,拮抗了导泻作用,增加了镁的毒性,发生中枢神经及呼吸抑制。(2)甘露醇口服。(3)中药:大黄粉20g,元明粉30g用开水冲服或番泻叶30g泡水灌肠。(4)导泻注意事项:油剂泻药有溶解某些毒物(如酸类、山道年,麝香草脑、磷、碘等)的作用,反可加快毒物的吸收。如毒物已引起严重腹泻,即不必再用泻药。

(2)洗肠:适用于毒物已食入数小时后而泻药尚未发生作用时,由于抑制肠蠕动的毒物(如巴比妥类和吗啡类)及重金属所致的中毒,洗肠尤为重要。一般用1%的微温盐水,1%的肥皂水或活性炭加入灌肠液中,使与毒物吸附后排出。

5.排除进入皮下或肌肉的毒物 由于皮下或肌肉注射发生中毒者,如注射不久,可于原处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ml,以延缓吸收。如注射部位在四肢,则可在近心端扎止血带,每15min放松1min,也可延缓毒物吸收。

6.利尿排毒 大多数毒物进入机体后由肾脏排泄,因此,加强利尿是加速毒物排泄的重要措施,常用的药物有:

(1)先行大量补液,如10%葡萄糖液,含糖盐水静滴,然后用速尿20~40mg静滴。

(2)静脉滴注甘露醇、山梨醇:可促进利尿,冲淡毒物,保护肝、肾、增加解毒和排毒作用,又可解救某些毒物引起的肺水肿,脑水肿等。静脉滴注甘露醇24h总用量不超过150g。

7.换血疗法 换血可显著减少血液内毒物的浓度,且比较安全,在婴儿严重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中毒时,应用此法大多能得救。但因用血量较大,血源必须由几个供应者供给,故还需要注意输血反应。

换血反应:同一般输血反应处置相同,如发生手足抽搐症,可由静脉缓注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8.血液净化疗法 在急性中毒时,血液净化疗法是促进使某些毒物排出的有效方法之一,并适用于中毒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其具体指征如下:(1)严重中毒生命体征异常者;(2)摄入并已吸收致死量的毒物;(3)肝、肾功能衰竭(4)毒物在血循环中可代谢更强的毒物;(5)经支持疗法病情继续恶化者。具体净化方法如下:

(1)血液透析:常用的血液净化技术,是<